投资者提问:
懂你你好 请问优选最后上诉日期是几号?
董秘回答(ST加加SZ002650):
尊敬的投资者,您好!公司2020年12月29日《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》内容“如不服本判决,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,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,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,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,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。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,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。”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。敬请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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